美國阿拉巴馬州11歲的男童傑米森‧史東上個月用手槍射死的一隻身長2.7公尺、體重達453公斤的大野豬,少年獵殺野豬的故事轟動全美,不過現在有人爆料,這隻「豬霸」其實不是野豬,而是被養大的家畜,而且牠還有名字。
用手槍對抗怪獸般的大野豬,而且主角是一名年僅11歲的小男孩,小獵人制服怪獸的故事,在照片的佐證下,成為美國人茶餘飯後的最佳話題,男童史東紅到上電視接受CNN專訪,當時史東說,「看到大野豬時我心裡想,天啊,牠看起來像隻大河馬,真是大啊!我想要射殺牠,這樣牠就不會追著我跑。」
不過現在有人爆料,這隻豬霸根本不是野豬,而是家畜,甚至還有名字「佛萊德」。這隻豬的前飼主布里西特上周五(1日)指出,他是在2004年買下只有六周大的「佛萊德」,把牠送給妻子當生日禮物,這隻豬在他們的農場養大,一直到上個月才賣給另一家農場,出售時間是在少年獵殺野豬的前四天。
男童的父親麥克‧史東先生則是表示,他印象中,「佛萊德」確實是隻野豬,兒子是在一塊面積60公頃的田地中,追逐這頭豬霸長達3小時後才把牠射死。他說,該州野生動物保育官員告訴他,打獵場買進農場飼養的豪豬並不罕見,而這類豪豬野放後就被視為野生的。
史東先生說,他和兒子周五上午與布里西特見面,以了解更多這隻豪豬的資料,而布里西特告訴他們,他原本養了15隻豪豬,後來決定全部賣去屠宰,只有那隻沒人要買,因為太大難以宰殺,也不好養。史東引述布里西特的說法,說那隻豪豬因為體型太大,常常嚇到參觀的訪客,所以決定賣掉,「他很好心,告訴我兒子那隻豬太大了,需要殺掉。他還握了傑米森的手,說他殺的不是寵物。」
「佛萊德」被放養在空曠的農地,死前到底算是家畜還是野豬?恐怕很難認定,不過漁獵局認定,獵殺這隻豪豬並不違法。
布里西特夫婦向媒體表示,他們不知道這隻豪豬被當作獵物,直到州漁獵局的官員與他們聯繫,才得知此事。他們對有人質疑豬的照片被動過手腳感到生氣,布里西特先生說,「那真的是巨無霸的豬」,外界不該質疑牠SIZE的大小。他還安慰男童,「佛萊德」常會嚇到人,的確也該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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